巴铁骗局背后的案中案,非法集资款被高管骗走3000万
巴铁骗局已经是过去式,7年时间骗取了4万人的48亿,绝大多数都无法追回。
2010年,民间发明家宋有洲提出的“立体快巴”模型在国内出现并走红,在2015年被华赢凯来公司利用,借着政府合作的名义向全国集资。2016年9月旗下理财产品就难以兑付,11月被央视曝光,2017年7月主要案犯被抓获。
2020年1月,北京高院判决公司实控人白丹青无期徒刑,其余33名被告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在这个案件当中还有另一个案中案刚刚曝光,即使公司的钱是非法所得,也不意味侵占就无罪。
在这些非法集资款的流向当中,有一笔7000万是被实控人白某安排去购买支付牌照。但实际操作中,经办人从中骗取了3000万元。该经办人丁金环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洗钱罪近日被判决。
一、职务侵占的事实(丁金环如何侵占了3000万元)
2015年9月至11月,被告人丁金环伙同朱某分别利用担任易某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收购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牌照项目的职务便利,在收购深圳市众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西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以不向中间人支付中介费就无法完成收购交易为由,向易某付公司董事长白某虚报交易中介费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后二人各分得1000万元。
在收购过程中,被告人丁金环还伙同朱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向众某公司原股东马某等人索要交易中介费1000万元,其中丁金环分得600万元,朱某分得400万元。
二、洗钱的事实
2016年11月,被告人丁金环伙同朱某,明知收购众某公司股权所用款项7000万元系白某非法集资所得,仍指使鹿某以签订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虚构交易,协助白某变更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将白某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转移到鹿某名下,帮助白某隐匿资产,并利用白某提供的200万元现金,以存入鹿某账户再转回白某控制账户的形式进行掩盖。
二审认为:
丁金环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产生的收益,仍掩饰、隐瞒相关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构成洗钱罪,对其所犯三罪均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
丁金环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主要事实,所犯两罪具有自首情节,可分别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判决如下:
丁金环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查封丁金环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8号院的房屋和8号院-2层某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229号智弘银城绿洲某号、海南省陵水县富力湾C-01-2地块酒店式公寓某号的房产和车库之变价款,并入本判决执行,如有余款作为犯罪所得收益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