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出差,厅级以上的才能坐飞机?怎么又恢复五六十年代了?
青海规定:省级机关出差应选乘相对经济交通工具,厅级以下严控乘机。
这个就是为了落实紧日子政策,差旅费能节约出个啥?关键是政府的重大项目投资,这才是关键。
如果出差真是按照这个执行,慢慢的,以后凡是出差能躲就躲,领导也不能把你怎么样,反而更不利于工作。这年头还控制乘机?坐飞机不属于高消费了,飞机的经济舱打折有时候就是最便宜的,比高铁还便宜。这不是一个合理的政策。
比如本来早班飞机去,晚班飞机能回,现在好了,当天的高铁五六个小时去,然后住宿一晚,第二天办事,办完发现没有回去的高铁了,再住一晚,第三天回……感觉这项规定的目的就是突出厅级和厅以下级别的身份。
我们只是岗位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为人民服务……咋听起来哪里有点不对啊?厅级才能坐飞机?那是五、六十年代的事儿啊。
感觉到政府这是制定政策严格控制出差费用,如果没有这规定,很多出差人员会顶格买经济舱全价,或者买不超过经济舱全价的折扣商务舱机票,这都是符合报销标准的。毕竟不是花自己的钱,还可以快速累积里程给家里人兑换机票。很多花行政预算经费的都是这么干的。
当我们花自己的经费,扣扣索索提前很多天买最便宜的经济舱折扣机票时,人家在算能不能坐上可以报销的商务舱。
《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灵活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哈哈,铁路来回路途时间长了,差旅补助费用也会增加,而且如果当天无法转乘的,会产生住宿费用,关键是高铁一定便宜吗?
青岛应该有比较灵活的规定:厅(局)级及以下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准才可乘坐飞机。财务独立的县处级及以下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例如,某县处级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前往较远的地方出差,任务较为紧急,那么他需要向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选择乘坐飞机出行。
而当机票价格不超过高铁、动车坐票价位时,可选择乘坐飞机,无需履行上述审批程序。比如,从西宁到某地的高铁坐票价格为800元,而特定时段前往该地的机票价格为750元,这种情况下出差人员就可以直接选择乘坐飞机,无需额外的审批。
未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乘坐飞机的,按照乘坐相应等级的火车费用标准予以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对于省外出差,《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八条也有相似规定:厅(局)级及以下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财务独立的县处级及以下单位,同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当机票价格不超过高铁、动车坐票价位时,可选择乘坐飞机,无需履行上述审批程序。此外,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含12小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购同席卧铺票。卧铺票不超过高铁、动车坐票价位时,可不受上述时间区间的限制。
党政机关的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是一贯的、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要求。早在2014年,青海省财政厅印发的“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就已提出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出差人员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并要求厅(局)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等。而此次最新印发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继续执行了相关标准。
在伙食补助方面,根据《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目的地为西藏、新疆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为每人每天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