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话”陪审丨当好人民陪审员的“三要素”
在人民法院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百姓,但他们与法官一样拥有审判的权利,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向法庭传递来自各行各业的声音。庭审结束后,他们回归社会,在人民群众与法院间搭建起一座桥梁,让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法院,相信法律,敬畏法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及其司法解释,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今天,小编继续与大家共话“陪审”,一起了解陪审的知识,听听陪审员的故事~
王宜国 人民陪审员
经过选拔和审查,我当上了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从事的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代表着人民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总结近年的参审经历,我认为,主意、诚意和创意是当好陪审员必不可少的三要素。
要善于拿主意
给别人做工作,自己就得有主心骨。如家事纠纷追求家和万事兴,调解是首选。要从当事人的诉求、争辩乃至争吵中把准症结,找对方向。要善于运用生活、工作中的经验,为当事人出主意,找答案。
要体现诚意
纠纷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有时需要若干次的谈心、跑腿。只有拿出足够的诚意,才能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让其切身感受到这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他们而做。
要富有创意
时代在发展,面对新问题,不能套用老方法,要有新思路。针对不同的人,还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一代官司三代仇”,从这句话能看出化解纠纷的难,而同时也让我看到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从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我总倾向于在“化解”二字上下功夫,与法官做到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2018年10月份,我参与审理一桩房屋买卖合同发回重审案,子舅间因房屋买卖后遇房屋拆迁闹上了法庭。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认为本案系至亲之间发生的纠纷,如判决结案,不论谁胜诉都将直接导致两家亲戚关系决裂,所以合议庭决定先调解。
第二天,我与原告刘某大女儿进行了交谈,首先我问,二审法院为什么发回重审?原告大女儿回答说:不知道。我说:一审判你们胜诉是基于你妹妹在一审期间作了伪证,昨天的庭审你妹妹到庭承认其说了假话。
原告刘某大女儿不认可我的说法,并坚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坚决不同意调解。
为了能说服原告,我又找原告二女儿谈话,首先向她阐明我们坚持调解你们之间的纠纷是基于你们之间的特殊亲戚关系。
其次,我向她释明做伪证一但查明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后果。经过我先后数次与原告沟通后,原告方认识到其诉讼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又碍于面子同意调解处理。
被告方也在我多次做工作下,也考虑到亲戚关系,同意出二万元补偿原告卖给被告房子的费用,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陪审工作让我接触到了很多的家长里短、尔虞我诈甚至违法犯罪,让我见证到了群众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的增长,也让我感受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
陪审工作,不仅圆了我的“法官”梦,也圆了我的法治梦,让我感受到了为群众服务的快乐。我热爱陪审工作,甘愿继续在司法的道路上,发挥作用,为建设更美好法治国家,添砖加瓦、奉献力量!
供稿丨王宜国